古時人參是怎樣交易的古代人參從自用、小范圍流通到全國流通,有個逐步發(fā)展的過程。在這個過程中,人參的交易方法也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著。 隨著人參功效被人們認(rèn)識,人參價值普遍被人們接受,有的人自用有余后,便進行交易。但大部分采參人就是為了交易,尤其清中期以后更是如此。他們先是小范圍流通,大多在家等人來交換。經(jīng)過一段時間市場培育,然后才是聚集到大家都喜歡去的地方進行交易。交易的人多了,便在一個大家都認(rèn)可的地方相聚,這便形成了市場。有了市場,交易的一些規(guī)矩便形成了。 古時賣參不叫賣參,賣參和賣身諧音,賣身是妓女,所以人參交易叫走貨。 真正形成人參大市場的是明代。那時人參市場不叫市場,叫馬市。1575年,居住在撫順東南的建州女真首領(lǐng)王杲被俘后被押送到北京處死。為了打壓與他相互呼應(yīng)并且同是出生在渾江邊的另一個建州女真首領(lǐng)王兀堂,明朝在遼東修寬甸等六堡,強力壓縮建州女真的活動區(qū)域二百里。居住在渾江流域的建州女真首領(lǐng)王堂找到遼東巡撫張學(xué)顏談判,以抗?fàn)幟鞒⑿蘖?。他指?/span>:“今既修堡,塞人來道,我眾不得入圍獵,又不敢進一搶,日食將焉用之?”最后,王兀堂不得不委曲求全,率建州女真諸部酋長環(huán)跪張學(xué)顏的馬前,提出開設(shè)馬市的請求。他愿以兒子為質(zhì),提請允許建州女真與漢人交易米、布匹人參等產(chǎn)品。明廷怕激發(fā)更大矛盾,批準(zhǔn)在清河、寬奠(今寬甸)開設(shè)馬市,建州女真人以人參、馬匹等換取米、布和各種生活用品,并偷買鐵器,暗中打造兵器。 建州女真人通過交易人參換取生產(chǎn)生活資料。明朝為抑制建州女真的發(fā)展,于1603年故意下令取締馬市,使建州女真的大量人參無處可賣,爛掉十萬斤,激起了建州女真人的強烈不滿,這也給明王朝滅亡埋下了禍根。 清末民初,遼寧營口接近人參產(chǎn)區(qū),水陸交通便利,東北長白山及朝鮮、俄羅斯海參崴的野山參均在此交易,全國各地采購人參的客戶每年一次匯集到營口。這時,人參交易便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獨特的方法。 (一)袖里議價,互不點破 買賣雙方并不直接見面,而是由一個中間人從中掌盤,掌盤的人將賣參人的參一份份擺在柜臺上,買參的人不能挑單支頭,看中哪人的參,便和掌盤人“對口”。兩人寬大的袖口對在一起,在袖里暗中以手指做各種規(guī)定的手勢進行議價。如對方握住你四個手指為4,握五個手指為5,這叫“伸手定乾坤”,旁邊的人不知兩人討價還價的詳情。兩人議價不成,也不做聲,不傷和氣,不給其他買主提供任何信息,留下什么口舌。一經(jīng)雙方議定價格,便由掌盤人大聲宣布買賣雙方成交價,一經(jīng)宣布,雙方都不得反悔。 袖里議價,不但要有技巧,善于要價或砍價,更重要的靠買方眼力什么貨什么價,什么年頭什么行情,低了買不到,高了吃了虧,下手晚了沒貨,下手早了行情不準(zhǔn),這都要靠買方掌握的行情信息而定。 (二)貨銀兩清,概不退還 人參交易和當(dāng)今交易古董玉石一樣,交易完便不可反悔退還。因為人參易損,易調(diào)包換貨,無人證明是否為原貨。再則退貨不但造成糾紛,也會誤了交易期,造成人參霉?fàn)€變質(zhì)。俗語說,“七兩為參,八兩為寶”,其中大山貨大都被知名的大藥堂購走了,如果出現(xiàn)反悔,都是大官司,所以貨走銀清,兩不相欠。 (三)一年一集,相約匯聚 人參交易時間和人參采集時間相同,大約在每年的七月到十月。集市的好處是買賣雙方直接見面,少了中間環(huán)節(jié)。一般來說,采參人到集市上去賣都能賣得高價。也有許多采參人因量少便讓他人代賣,或被一些中間商以低價買去,再到集市轉(zhuǎn)手賣出,從中賺取利潤。 賣參人去集市交易的途中,一般不露貨,不讓外人知道自己是賣參的,不說自己有多少、有多大的貨,以防發(fā)生不測。而買參方大都是一些藥房,如北京的同仁堂,因名頭大,到人參市場去購參不但能買到好參,也能從中掌握行情,同時也能提升自己藥店的知名度。 古時人參交易和今天大體相同,只是議價過程不同。就是現(xiàn)在,一方和另一方正在議價時,第三方是不得半路插入議價的,只有一方退出了第三方才可進行議價。 總而言之,交易的關(guān)鍵還是看你是否掌握市場的行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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